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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赁业务 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豪安”)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72.81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内蒙豪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6.1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7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5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售后回租赁业务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子公司内蒙豪安与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将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赁的形式向诚泰租赁进行融资,租金为人民币30,728,000.00元,留购价款100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

  应诚泰租赁要求,本次售后回租赁业务须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担保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二)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人民币3,072.81万元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诚泰租赁)支付的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受益人为申请财产保全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购买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所支出的费用及租赁物件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处置费、评估费、增值税等税费)。

  2、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担保期间:保证期限为担保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

  (三)本次售后回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将内蒙豪安2023年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0万元调至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调剂后,公司2023年为内蒙豪安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0Q4PWC2E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光伏光电产业园1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头尾料、太阳能路灯及其边角料、光伏材料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内蒙豪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内蒙豪安于2022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度内蒙豪安营业收入、净利润财务数据统计口径为5至12月。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9层01-02室

  法定代表人:牛卫东

  注册资本:37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融资回租赁业务主要内容

  1、出租人: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承租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物:生产设备

  4、租赁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要求购买约定的租赁物件并回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

  5、租赁期限:24个月。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78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2.5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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