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暨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应急部修订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简称“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12年2月14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要求参照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
2、随着公司运输业务发展,公司运输车辆的配置种类也随之增加,各种车辆的使用年限较公司原执行的会计政策折旧年限发生了较大差异,结合公司配置车辆实际使用年限及强制报废年限的规定,拟将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区间由前期的4-6年调整为4-10年,自政策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会计准则,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作适应性修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作出的变更。
七、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暨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6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的股票分红。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3,378.77万元,下降42.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票据结算的业务量增加,同时部分年初承兑汇票到期解汇。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5,801.60万元,增长71.4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尚未到合同约定的结算期。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3,350.77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采购锂原辅材料及产能扩建采购建材等增加的预付款。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年初减少20,088.06万元,下降44.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下跌所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3,150.48万元,增长315.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津巴布韦KMC锂矿项目一期、二期建设投入以及雅安锂业三期建设项目投入所致。
6、商誉较年初增加13,456.14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并购通达公司和恒安运输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5,158.59万元、增长178.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推进KMC和雅锂项目建设,预付了项目建设所需的部分设备款。
8、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62,496.26万元,增长210.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了银行短期融资。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81,562.76万元,增长142.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用原辅材料和项目建设物资采购量增加导致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7,460.96万元,下降42.3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各项税费,以及本期因锂盐产品销售价格下降而导致各项税费下降。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2,147.53万元,下降75.02%,主要原因是公司按期归还了到期借款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8,454.28万元,增长30.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已背书转让但尚未到期的票据增加所致。
13、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8,668.35万元,增长98.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及资金情况,增加了长期借款的融资额度。
1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114.97万元,下降85.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长期职工福利。
15、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17,476.56万元,下降63.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所持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下跌,对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随之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275,052.44万元,增长52.85%,主要原因是随着锂盐产品产量的增加及同比产品生产成本增长所致。
2、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2,071.77万元,下降34.2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锂盐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应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减少。
3、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814.01万元,下降39.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了研发项目分阶段管理模式,细化了研发的核算方式,截止目前公司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开发阶段,因此进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4、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991.95万元,下降415.7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资金管理,增加了资金的理财收益。
5、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2,123.48万元,增长86.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2,360.16万元,增长79.6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业绩同比有所增加。
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8.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处置了前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848.73万元 ,下降38.0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货款回收及时,从而减少了预期信用损失。
9、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2,485.95万元,下降97.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运行良好,闲置的资产减少 ,对应的资产减值损失随之减少。
10、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19.55万元,下降383.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资产形成的损失增加。
11、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34.80万元,增长157.2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471.82万元,下降87.7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形成的非经常性收益增加。
12、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7,832.69万元,下降68.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降,产生的所得税费用随之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37,560.27万元,下降113.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保证产线正常生产,增加了材料采购导致支出经营现金较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4,829.95万元,下降643.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滚动投资的理财规模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与澳洲ALLKEM(原银河锂业)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17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国际”)与银河锂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锂业”)签署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为5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合同约定,雅化国际本次向银河锂业采购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在每个合同年度期间采购的最低数量为: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最低采购量为10万吨,2020年至2022年每个年度的最低采购量为12万吨。【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国际”)与银河锂业续签了关于采购锂精矿的《承购协议》,合同期限从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延长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银河锂业向雅化国际供应的产品为锂辉石精矿,2020年度供应量不低于4.5万吨;2021年~2025年每个合同年度供应量不低于12万吨,超出12万吨时,在同等条件下雅化国际有优先购买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澳洲ALLKEM的承购协议正常履约中。
(二)与澳洲CORE公司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事项
2022年2月16日,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澳大利亚Core公司全资子公司锂业发展(格兰兹北领地)有限公司签署了《承购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协议锂精矿的参考价格、最高价格进行了调整,并对以离岸价交付产品的相关条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协议,Core公司将在原协议四年向公司出售30万吨锂精矿的基础上,额外增加1.85万吨锂精矿供应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Core公司达成的协议按双方约定履行中。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启动雅安锂业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用于雅安锂业二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增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1.1万吨氯化锂及其制品项目”在完成一条3万吨生产线建设后,将剩余未建部分调整为再新建一条年产3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并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资金用于该条生产线建设,该条生产线建设与雅安锂业三期建设项目同步规划与实施。【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按变更后的用途实施。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任职公司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2年3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侯水平先生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9日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5月16日,公司完成向14名激励对象、合计12,042,100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5月15日届满,本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6日。公司14名激励对象全部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21,0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激励对象的第二个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尚在限售期内。
(五)认购ABY公司IPO前股权并签署锂精矿承购协议
2022年2月27日,为前瞻布局公司锂产业产能扩张对锂资源的需求,全资子公司雅化国际与澳大利亚ABY公司签署了《承购与销售协议》,ABY公司开发埃塞俄比亚南部奥罗米亚州的肯蒂查项目,向雅化国际销售和交付锂精矿产品,协议有效期从ABY公司通知产品准备装运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动延长两年)。ABY公司每个合同年度提供不低于12万吨锂精矿。【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购协议仍在履行期内。
(六)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控股其子公司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3日,普得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交易完成后,KMC公司按计划推进Kamativi锂矿资源项目的勘探和矿建工作。Kamativi锂矿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每年处理锂矿石30万吨,预计2023年内投产;二期每年开采和处理锂矿石约200万吨,预计2024年投产,届时Kamativi锂矿每年生产锂精矿规模将超过35万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一期破碎段已进行单机空载调试和带料试车,将按计划投产;二期正按计划建设中。
(七)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
2022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非实业全资子公司70%股权并涉及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雅化国际收购中非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实业”)两个全资子公司70%的股权,并间接拥有纳米比亚达马拉兰矿区四个锂矿矿权70%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纳米比亚项目正开展勘探工作。
(八)民爆及运输业务板块重组整合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集团民爆及运输业务板块进行重组整合的议案》,同意按照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将民爆业务涉及的九家子公司股权一并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化集团雅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公司”)名下,在民爆业务股权整合过程中,拟同步实施运输业务股权整合工作,将集团内其他公司持有的运输业务类公司股权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至全资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九家民爆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雅化民爆集团”的组建和营运管理机构的设立,已基本实现民爆业务和运输业务的独立营运和管控。
(九)收购通达公司51%股权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公司以自有资金16,320万元收购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51%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通达公司股权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重大日常经营合同签订情况
1、关于与LGC签署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
2023年2月7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简称“雅安锂业”)与LG Chem, Ltd.(简称“LGC”)签订了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采购协议》,协议有效期为4年,从2023年至2026年。2023-2026年协议数量总计约30,000吨,各年度数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LGC签署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方按协议约定执行中。
2、关于与特斯拉续签氢氧化锂供货协议
2020年12月29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安锂业与美国特斯拉公司(简称“特斯拉”)签订电池级氢氧化锂供货协议(简称“原协议”),约定从2021年起至2025年,特斯拉向雅安锂业采购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
2023年7月31日,雅安锂业与特斯拉在原协议的基础上修订并延长原协议,双方共同签署 《修订和重述的电池原材料生产定价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2023年至2030年交易数量合计约在20.7万吨~30.1万吨,各年度数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斯拉续签氢氧化锂供货协议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方按协议约定执行中。
3、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安锂业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签订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约定从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宁德时代向雅安锂业总计采购41,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双方按协议约定执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利娟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利娟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6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发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会计政策暨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有关会计准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变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作适应性修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暨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同步修订《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6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暨修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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