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除独立董事熊军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除独立董事熊军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独立董事熊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也未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书面意见。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市场开拓难度加大,营业收入有所减少;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战略布局以及产品持续创新,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销售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公司子公司尚处于建设阶段,前述多重因素导致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同比增长较大;公司因未决诉讼所计提预计负债导致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较大。

  若宏观经济、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诉讼事项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或营业外支出持续增长,而公司不能通过新业务的拓展或者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等措施降低生产成本、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存在业绩大幅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运营成本增加、利率及汇率变动、出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风险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婷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40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除独立董事熊军外)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熊军先生通过其亲属转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熊军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熊军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将补选新的独立董事。熊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完成补选独立董事后生效,离任后熊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工作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泽华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4名,熊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征得廖伟智女士的事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伟智女士参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如廖伟智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同时选举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廖伟智女士已完成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学习。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廖伟智女士简历

  廖伟智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是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2011年8月至2022年8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鱼鳞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伟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41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除独立董事熊军外)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行政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婷  黄霞

  联系电话:028-84855708

  传 真:028-84855708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