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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 至11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傅双利先生

  董事会秘书:倪慧芳女士

  财务总监:周永华先生

  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0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3日(星期五) 至11月0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双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永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6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10月16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湘望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前后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

  陈华妹(召集人)、谭国春、周湘望

  调整后:

  陈华妹(召集人)、谭国春、傅泽宇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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