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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及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1.80元/股调整到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7.16元/股调整到17.06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应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4)。

  4、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5、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5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53.376万股,于2022年6月1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3、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0)。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5、2023年5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6、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92,373,7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712,128.00元。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2日。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714,1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71,415.70元,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13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发生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1.80-0.30=11.50元/股;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1.50-0.10=11.40元/股。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7.16-0.10=17.0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7.06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7.06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3、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能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1.40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为17.0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8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季光明先生、程润喜先生、刘菁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66.90万元,同比增长0.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5.79万元,同比增长13.26%,其中:

  (1) 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本年累计销量达6.60万吨,同比增长32.26%,实现收入13,943.58万元,同比增长32.66%,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销量3.14万吨,同比增长40.18%,环比增长57.79%。古蔺路德本年产品销量5.22万吨,同比增长4.68%,实现收入11,356.35万元,同比增长8.05%,毛利率33.64%,同比增加3.03%;金沙路德第二季度顺利投产,第三季度产销量稳步上升,实现产品销量1.12万吨。

  (2)无机固废处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419.27万元,同比下降32.30%,环比增加37.91%,其中,①河湖淤泥处理服务2023年1-9月实现收入4,625.75万元, 同比下降40.72%,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收入27,07.58万元,环比上升111.86%,主要系上半年处于建设及准备阶段,在第三季度实现收入;②公司工程泥浆处理服务实现收入3,793.52万元,同比下降17.9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绍兴作为杭州亚运会赛场之一,筹备期部分建设项目缓建或停工,收纳、处置的泥浆量减少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完成合同签署。本次合同总金额预计为93,926,938.56元(含税),合同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2023年5月24日,公司已披露《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合计6.12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季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卫庭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学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季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卫庭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学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季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卫庭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学仁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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