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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扫描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人组织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传真:0512-58132373

  电子邮箱:djl@epoint.com.cn

  邮编:215600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洲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载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综上,同意公司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4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招标,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强,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91人,注册会计师6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36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9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天职国际的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3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天职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招标,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并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经验和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拥有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开展,相关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5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及资金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汇报,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的约定或现金管理收益达不到预定水平的情况,应提请公司及时采取终止现金管理或到期不再续期等措施。

  3、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利益。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6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20.5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179.4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点软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不得质押。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8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关联关系:张家港农商行系本公司董事季忠明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除上述业务外,未与张家港农商行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季忠明回避了表决。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8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张家港农商行系本公司董事季忠明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季忠明于2022年4月20日起担任张家港农商行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张家港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三、 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20.5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179.49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关联交易资金来源包括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3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 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张家港农商行推荐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按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具体产品说明书确定。

  六、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公司及子公司与张家港农商行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内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八、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季忠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九、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在关联方张家港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交易风险低、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实施本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整体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含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含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 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9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至11月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jl@epoin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黄素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戴静蕾女士

  财务总监:季琦先生

  独立董事:陈立平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至11月9日(星期四)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jl@epoint.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2-58188073

  邮箱:djl@epoin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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