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有效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特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潞安环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公司独立董事赵利新先生、李清廉先生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赵利新先生、李清廉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人数不足且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赵利新先生、李清廉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赵利新先生、李清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利新先生、李清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付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两位候选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后,由刘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职务,张志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刘渊,男,197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1999年获得中国司法部律师资格。2001年至2007年任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7年至2013年任山西中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3年至今任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刘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敏,女,1969年1月出生,大专,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12年9月至2021年10月山西中勤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股东、部门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部门经理;2022年10月至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部门经理。
截至目前,张志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 4462万吨,商品煤销量 4041万吨,商品煤综合售价为 755.19 元/吨。其中混煤产量为2216 万吨,混煤销量为2203万吨;喷吹煤产量为1603万吨,喷吹煤销量为1549万吨。实现商品煤销售收入 3051621 万元,销售成本1387412万元,销售毛利1664209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志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宏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予以确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张国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 《关于审议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经审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潞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5亿元;向中国银行潞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亿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5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亿元;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业务金额共计115亿元,期限为三年,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办理后续相关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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