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望变电气研发大楼6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www.sse.com.cn)刊登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00、5.00和6.00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至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化北路18号望变电气研发大楼501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提请各位现场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转交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23-67538525;联系人:望变电气证券部
2、预期股东大会会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4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4,487.57万元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的投资额;同意使用自有资金7,267.33万元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的投资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83,291,8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8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87,841,364.72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33,279,564.72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54,561,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4月26日以“大华验字[2022]00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止2023年9月30日,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系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计划
1、110kV及以下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变压器项目”)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原计划投入变压器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487.57万元增加变压器项目投资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变压器项目投资额,主要是增加软硬件设备投资额,调整后的变压器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11,818.1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 万元
2、低铁损高磁感硅钢铁心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铁心项目”)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原计划投入铁心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267.33万元增加铁心项目投资额。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铁心项目投资额,主要是增加建筑工程投资和软硬件设备投资额,调整后的铁心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20,1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 万元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原因
1、变压器项目
按原变压器项目规划,预计变压器产能在原有的838.4万kVA基础上增加282万kVA至1,120.4万kVA,产能预计提升33.6%。综合过去公司变压器产量的增幅和未来变压器市场需求的原因,公司拟在变压器项目技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产能,拟新增设备在原计划1,120.4万kVA的产能基础上,继续提升该项目产能至1,490.4万kVA。本次增加投资主要以增加设备投资同时提升项目设备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建设。
2、铁心项目
2022年公司变压器产量为852.7万kVA,较2021年637万kVA增长33.86%,业务增速较快,对铁心的需求增加,进而对铁心生产场地的需求增加。同时考虑未来扩产的需求,铁心项目厂房面积拟在IPO计划的1万平米基础上增加到2.5万平方米,计划将铁芯加工能力从目前的3万吨/年扩大到6万吨/年。本次增加投资主要以增加自动叠装线及相关设备基础同时提升项目设备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能力。
(三) 变更后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1、变压器项目
变压器项目税后投资收益率为18.51%,静态投资回收期7.59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4个月。(该预计投资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 铁心项目
铁心项目税后投资收益率为15.24%,静态投资回收期7.47年(含建设期),建设期为24个月。(该预计投资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已结合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内外部情况,并经审慎研究。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专项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6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泽民先生、皮统政先生、杨林先生、胡守天先生、付康先生、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公司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李长平先生、张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三、 其他说明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泽民,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学历。1983年3月至1984年11月,在长寿县制糖厂任业务员;1984年12月至1985年7月,在长寿养鸡场任团支部书记、车间主任;1985年8月至1993年12月,在重庆市长寿长江变压器厂任车间主任、销售主管;1994年8月至2009年11月,在重庆望江变压器厂任厂长;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在重庆望江变压器厂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杨泽民先生持有公司52,618,391股股份,与其配偶秦惠兰(持有公司40,172,100股股份)、其子杨耀(持有公司18,000,050股股份)和其女杨秦(持有公司18,000,000股股份)系一致行动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林,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1年6月,在重庆ABB变压器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2011年7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艺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行政中心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杨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重庆泽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万股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皮统政,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在78029部队服义务兵役;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在黔江区人民小学任音乐教师;2017年7月至今,在公司历任成套事业部装配工、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采购经理、新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总经办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惠泽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泽销售部、集团销售部销售总监。
皮统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秦系夫妻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守天,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博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在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装备所任设计员;2004年4月至2008年8月,在武钢研究院硅钢研究所任科研人员;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在国家硅钢技术研究中心任研究室主任;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在英国利兹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做访问学者;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在武钢硅钢一贯管理部挂职锻炼任副部长;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在国家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究部任副部长;2018年11月至2021年7月,在国家硅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硅钢产品研发首席工程师;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自由择业;2023年8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中心总经理、惠泽研究院院长。
胡守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付康,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7年7月,在武钢有限硅钢厂任车间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在无锡华特钢带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9月,在福建晶龙电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
付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海波,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7月至2018年12月,在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办事处主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12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营销中心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王海波先生持有公司75,0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宇,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级高工。1986年4月至1988年10月,在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任工程师;1992年6月至1998年12月,在冶金部钢铁研究总院任高级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21年11月,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材料事业部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2005年9月至2021年11月,在首钢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电工钢联合研发中心任常务副主任。
赵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江,男,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电力系学士学位和继电保护专业硕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99 年10月任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员工、副院长;199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国家电网智能电网部、科技部处长、副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会长,2021年12月至今任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资格,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职称。1995年7月至2001年1月,在重庆益弘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任会计;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在重庆金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五部任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任审计四部部门经理;2012年1月至今,在重庆海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主任会计师。
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李长平,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在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会计专员;2007年6月至2010年7月,在盛隆电气(北京)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在盛隆电气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在望变电气任财务部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在望变电气任财务负责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望变电力财供部经理、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在望变电气任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经理。
李长平先生持有公司100,0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张玲,女,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11年7月至2012年9月,在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专员、生产部设备内勤、总经办职员、商务投标专员、商务部标书组主管、硅钢及国际贸易部任主管、硅钢及国际贸易部任副经理、硅钢及国际贸易部任经理、新材料事业部任总经理助理、新材料事业部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销中心任副总经理。 张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7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相关的登记、备案等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工作,同时提请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修改后的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1 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8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并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 回购股份的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除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5月30日分别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方案系董事长杨泽民先生提议,该提议的提示性公告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详见《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股份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实施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并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后续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将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41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3.58万股—427.1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64%-1.2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届时公司总股本将根据实际情况发生改变。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41元/股(含)测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3.41元/股(含)测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81,490,649.5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2,361,889,028.35元,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45%,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23%。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并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7日,董事李奎先生和监事会主席袁涛先生分别卖出公司股份15万股和6万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0.045%和0.018%;2023年7月17日,副总经理王海波先生卖出公司股份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5%;2023年9月14日,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代萍女士卖出公司股份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375%。上述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原因系个人资金需求,且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法合规,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市场操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秦惠兰、杨秦、杨耀(一名或多名)在回购期间内存在增持计划,具体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其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依据收到的回复:截至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日,除公司已于2023年5月18日、5月30日分别披露的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库存股仅限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可能导致公司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能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授予)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1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望变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杨泽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杨泽民先生、杨林先生、皮统政先生、胡守天先生、付康先生、王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赵宇先生、沈江先生和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以上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进行了逐项审议,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以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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