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40
(2023年10月26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于2017年12月在境内市场发行600亿元人民币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0,优先股简称:建行优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境内优先股条款的规定,本行制定建行优1股息分配方案如下:
1. 计息期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2. 最后交易日:2023年12月22日
3. 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5日
4. 除息日:2023年12月25日
5. 股息发放日:2023年12月26日
6. 发放对象: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建行优1股东。
7.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按照建行优1票面股息率3.5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57元(含税)。以建行优1发行量6亿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1.42亿元(含税)。
8. 扣税情况: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57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项议案。
二、 关于内蒙古区分行核销呆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广东省分行核销呆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将于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六、 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行长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外包工作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九、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非审计服务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外部审计质量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在北京召开本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26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林鸿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4名,监事刘军委托监事林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监事会2023年年度履职监督与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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