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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4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刘鹏先生委托吴显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吴显明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振国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报告中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报告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际会计准则。

  5.本报告中,本公司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无特殊说明,本报告数据为本公司合并口径数据,本报告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第一节 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注:

  (1) 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17年发行境外优先股,于2022年9月赎回;本行于2022年7-8月发行永续债,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计算本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了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永续债的影响。

  (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 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主要监管指标及补充财务指标

  1.主要指标

  

  注:

  (1) 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2) 2021年12月31日及此后的迁徙率指标是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监发[2022]年2号)中的规定计算,计算口径增加折年系数。

  (3)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4) 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2.发放贷款和吸收存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其他存款包括汇出及应解汇款、待划转财政性存款。

  3.资本充足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4.杠杆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5.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6.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在新三年战略规划引领下,开启高质量发展之路,以“固强补弱、服务实体、营治风险、规范管理”为年度基本经营指导思想,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优化业务结构,经营质效稳健提升,实现较好经营业绩。

  资产负债稳步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3年9月末,本公司资产总额5,811.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15.70亿元,增长9.74%;负债总额5,419.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89.57亿元,增长9.93%。报告期内,本公司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保障作用,加强市场拓展和客群建设,贷款规模持续扩大,吸收存款持续增长,进一步提升了贷款、存款在资产、负债总额中的占比。报告期末,客户贷款总额2,975.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5.24亿元,增长10.60%;占资产总额比例51.20%,比上年末提高0.40个百分点。客户存款总额3,792.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8.99亿元,增长11.10%;占负债总额比例69.97%,比上年末提高0.73个百分点。

  经营质效稳健提升,实现较好经营业绩。2023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9亿元,同比增加3.94亿元,增长15.17%;营业收入96.97亿元,同比增加1.74亿元,增长1.83%,剔除境外优先股赎回因素影响1

  1注:本公司于2022年9月赎回境外优先股12.03亿美元,赎回前,汇率波动,美元升值,优先股对应的美元净头寸于前三季度累计产生汇兑损益6.76亿元;赎回后,因上述美元净头寸清零,不再产生此类汇兑损益。

  (注),同比增加8.50亿元,增长9.6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12.21%,同比提高2.05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47元,同比增加0.10元;营业收入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3.80%,同比提高0.6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营业收入稳健增长、结构优化的同时,开展降本增效,强化风险管控和费用管理,信用减值和费用支出下降,从而实现净利润增长和盈利能力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利息净收入68.83亿元,同比增加7.58亿元,增长12.38%。非利息净收入28.14亿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38亿元,同比增加0.86亿元;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14.46亿元,同比增加1.04亿元;汇兑损益-0.98亿元,同比减少8.20亿元,剔除境外优先股赎回因素影响(注),同比减少1.44亿元,主要是新发生外汇掉期业务的资金成本所致。信用减值损失32.33亿元,同比减少3.79亿元;业务及管理费28.51亿元,同比减少1.21亿元。

  贷款质量持续改善,主要监管指标达标。截至2023年9月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1.14%,比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54.67%,比上年末提高34.90个百分点,同比提高48.47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37%,比上年末下降0.3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78%,比上年末下降0.78个百分点,主要是本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业务增长的同时风险加权资产有所增加。主要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持续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一是不断优化打磨“普惠金融、个人消费、助农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拳头产品,优化完善特色产品;二是持续创新特色金融服务模式,通过深入研究农业产品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关联性,深挖产业链相关的价值链、生产链、商品链等;三是积极开展银政保业务合作,加强与专业担保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府风险补偿金等合作,在全省层面打通普惠业务合作渠道;四是推动科技赋能,不断完善民营小微企业线上融资产品项目的建设,同时简化授信调查报告模板,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效率。截至2023年9月末,本行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32.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2亿元,增长2.01%;普惠型小微贷款(客户范围为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贴现)余额329.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7.93亿元,增长21.36%。

  第二节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本行无存续的优先股。

  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行等承诺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和收购人。2023年第三季度,本行及本行股东、关联方等承诺相关方能够正常履行所作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2022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本行投资者关系联系电话:40066 96588 转 6

  本行官方网站:http://www.qdccb.com/

  2023年第三季度,本行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情况如下:

  

  第四节 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本行网站(http://www.qdccb.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

  第五节 财务报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未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未经审计)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0月26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景在伦            吴显明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行长

  陈霜            李振国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0月26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景在伦            吴显明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行长

  陈霜                  李振国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未经审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0月26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景在伦            吴显明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行长

  陈霜            李振国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刘鹏先生委托吴显明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景在伦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3-04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7名,实际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通讯表决书及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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