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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红照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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