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908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董事单广袖女士、独立董事马王军先生、贾谌先生、孙承铭先生、李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兑现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云林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①计算每股收益时,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及失效的限制性股票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
②按照相关会计规定,计算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要扣除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及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③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除以报告期末总股数。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上年度因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比较数据被重新列报,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和会计处理要求。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为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例(%)/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比例(%)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致力“一创五强”战略目标,实施“一六六”战略路径,突出抓好“稳增长、谋创新、促治理、防风险、强党建”五大任务,生产经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新签合同额31,027亿元,同比增长13.8%,首次在前三季度突破3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712亿元,同比增长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5亿元,同比增长0.3%;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减少净流出362亿元,营业现金比率同比提升2.4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05元,归属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9.7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凭借稳健的经营策略和主营业务良好的基本面,标普、穆迪、惠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将公司的评级维持为A/A2/A,展望均为“稳定”,公司继续保持行业内全球最高信用评级。公司位居2023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13位,稳居全球最大投资建设集团地位。总体来看,主营业务整体实现稳步发展,并呈现以下特点:
房屋建筑工程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端市场、高端客户、高端项目”的市场营销策略,聚焦高科技工业厂房、教育设施、城市更新等领域,承接了一批优质项目。房建业务新签合同额19,833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工业厂房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57.3%;教育设施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9.5%;住宅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下降7.9%,占比下降至24.3%。实现营业收入10,798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毛利772.7亿元,同比增长9.6%。
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顶层设计、高层互动、分层对接”的策略,抢抓发展机遇,大力拓展铁路、水利、能源工程等领域市场。基建业务新签合同额7,756亿元,同比增长16.2%。从细分领域看,水利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26.5%;铁路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57.4%;能源工程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44.8%。实现营业收入3,895亿元,同比增长8.5%;实现毛利360.8亿元,同比增长2.1%。
房地产开发与投资业务呈现向好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精准投资,加快地产销售去化,提升运营管控效率,推动地产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3,335亿元,同比增长22.4%;合约销售面积1,3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1%;实现营业收入1,730亿元,同比下降4.0%;实现毛利316.0亿元,同比下降9.2%。新购置土地储备约585万平方米,期末拥有土地储备约8,447万平方米。
勘察设计业务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原创设计能力,加快品牌建设,加大对标志性项目的投入力度。勘察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103亿元,同比增长10.8%;实现营业收入74亿元,同比增长8.6%;实现毛利12.8亿元,同比增长13.5%。
境外业务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海外高质量发展战略,强化统筹协调和资源投入,持续推动境外业务量质齐升。公司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929亿元,同比增长5.1%;实现营业收入776亿元,同比增长6.0%;实现毛利53.6亿元,同比增长25.4%。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中国建筑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全力以赴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塑强海外深耕优势,在近百个国家(地区)承接了2,600余个项目,累计签约合同额超过1.46万亿元,成功打造了一大批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可视化成果,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贡献中建力量。十年扬帆再起航,中国建筑将致力为全球利益相关方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民共享发展机遇和成果。
下一步,公司将积极适应行业变化,主动优化经营策略,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勇克困难挑战,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而不懈奋斗。
(二)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集团”)通知,中建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详情参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
中建集团于2023年10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11,000,000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3%,对应增持金额约57,002,996.00元(不含税费)。首次增持完成后,中建集团持有公司23,641,695,997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6.40%。详情参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建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松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3-06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805会议室召开,公司5名监事均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3-06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吴秉琪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两项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兼总裁张兆祥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建议,董事会同意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云林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上述聘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董事会另聘/解聘时止。吴秉琪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变更事项,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吴秉琪先生简历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吴秉琪先生简历
吴秉琪先生,现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7月起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总监,2013年10月起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集团业务单元总经理级)、战略总监,2014年5月起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集团业务单元总经理级),2015年12月起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集团业务单元总经理级)、党委委员,2021年12月起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集团业务单元总经理级)、党委副书记,2022年7月起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23年9月起任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吴秉琪先生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吴秉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吴秉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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