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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 128134          债券简称: 鸿路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路钢构”)日前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及邓烨芳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二、 本次自愿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及邓烨芳女士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26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三、 公司董事会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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