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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筱艳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hihua-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4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1人;最近一年(2022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825.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6,599.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369.97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审计收费总额6,35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刘勇近三年签署了明志科技(688355)、上能电气(300827)、味知香(605089)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纪耀近三年签署了世华科技(688093)、江苏金色(838669)、泓杰股份(836247)等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近三年复核了苏常柴A(000570)、盛德鑫泰(300881)、千红制药(002550)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资料,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月0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证券部邮箱(zhengquan@shihua-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6日 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顾正青先生

  董事会秘书:计毓雯女士

  财务总监:周昌胜先生

  独立董事:徐幼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6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11月0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证券部邮箱(zhengquan@shihua-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电子邮箱:zhengquan@shihua-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3日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乾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确认,保证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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