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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9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8.54%,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1.0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4.09%;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1.55%,2023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2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3.22%。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4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720,190股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75,736,503股变更为2,169,016,313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上述注销股份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720,19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75,736,503股变更为2,169,016,3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75,736,503元变更为人民币2,169,016,313元。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裁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名称:上海昶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昶氪”)

  法定代表人:林利

  注册资本:3,500万元

  住址:上海市闵行区曹联路319号12幢3层321-325室

  主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园艺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9月30日,上海昶氪资产总额1,231.2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5.28万元;2023年1-9月上海昶氪实现营业收入1.78万元、净利润-2,072.7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昶氪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股权比例为55%;公司董事长谢建勇、副董事长兼总裁谢建强均担任其董事,且公司监事朱炜担任其监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上海昶氪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披露日,上海昶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上海昶氪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服务等,将根据公司计划与安排,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发挥公司及关联人各自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关联人资产的充分利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资料等文本,本人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须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7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720,190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175,736,503股变更为2,169,016,313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的具体情况

  1、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和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

  2、 2020年9月2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0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3、 截至2020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20,1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87%,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99万元(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和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推出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

  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00万股公司回购股票已于2021年9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至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720,190股。

  三、 注销剩余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具体计划,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720,190股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所述注销相关手续。

  四、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75,736,503股变更为2,169,016,31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注销剩余回购股份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全权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相关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7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40-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注: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00、2.00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00表决通过是提案2.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11月9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提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720,19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公司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75,736,503股变更为2,169,016,3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75,736,503元变更为人民币2,169,016,313元。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期间:2023年10月28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 申报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3、 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于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JJDINVESTPTE.LTD.。详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2023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057)

  2、报告期内,公司增资取得浙江纳微领航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控股该公司。详见公司2023年7月13日、2023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2023-065)

  3、报告期内,公司于河南平舆新设一家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永程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河南平舆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064)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旅通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联拓云科技有限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名关联监事朱炜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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