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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姚威先生的简历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姚威先生简历

  姚威,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投资部部长兼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历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副科长,企业管理部高级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8年9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2021年6月至今兼任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和副总经理。

  姚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耀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昌宇颖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廖慕桃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电话:(020)83603985、8360399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2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2022年度,公司成功竞拍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注2:2022年度,因公司解决同业竞争事项,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自2022年8月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剔除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2022年1-9月的财务数据及解决同业竞争带来的重组收益后,同口径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24%,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3.47%。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7月,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佛山南海广弘创汇湾总部产业基地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136,116.16万元范围内,负责该项目的一切运作事宜。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4亿元长期项目贷款,期限18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广东广弘创汇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9.4亿元项目贷款及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切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为18年。该议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年8月,公司成功发行了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3广弘控股SCP001,债券代码:01238286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发行期限为30天,票面利率为3%,兑付日为2023年8月31日。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期完成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应偿付本息金额为100,245,901.64元。

  3、2023年8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和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向有关合作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一年期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该议案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蔡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蔡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参会6人,通讯方式参会1人,董事高宏波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独董职责定位、强化独董任职管理,加强独董履职保障并健全独董责任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蔡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胡志勇先生(主任委员)、郭天武先生、李胜兰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姚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并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报告发表意见。为保持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3 年11月13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现场参会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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