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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玉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玉盛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陈玉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玉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话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玉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陈玉盛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陈玉盛先生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陈玉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61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层2021年度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经理层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经理层成员薪酬和2020-2021年任期激励兑现。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为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张为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为义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吴海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聘任公司总工程师张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四项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张为义先生个人简历

  张为义,男,1965年10月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张为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2,979,716.97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020,283.03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法务合规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法务合规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皖天然气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天然气”)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评估理财产品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本次计划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次委托理财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法务合规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法务合规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21,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02)。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收到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根据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7、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7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1元/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发生工作调动,4人离职,上述共7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6%。

  (二)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

  1、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免职、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的半年内行使,尚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行使,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并注销。

  3人发生工作调动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8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7%,回购价格为4.6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

  2、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注销。

  4人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9%,回购价格为4.61元/股(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4.61元/股)。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1,018,810元(不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根据公司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21,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78,232,394股减少至478,011,39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0股。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3人发生工作调动,4人离职,共7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按相应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000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确定依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和来源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57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02)。

  3、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公司收到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批复》,根据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草案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7、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62名激励对象授予781.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81元/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8、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及方法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8,232,39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646,478.80元。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5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披露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调整方法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激励计划》的上述规定,公司《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61元/股(4.81-0.2)。

  根据公司2023年1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61元/股。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8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1日(星期三)至11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htrqgs@vip.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08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8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青福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亦洪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08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01日(星期三)至11月0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htrqgs@vip.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1-62225677

  邮箱:ahtrqgs@vip.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8,232,394股减至478,011,39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78,232,394元减少为478,011,394元。(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8日起45日内(9:00-12:0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51-62225677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会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6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7名工作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1,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WANG ZHENG(王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WANG ZHENG(王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WANG ZHENG(王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一:

  WANG ZHENG(王峥)先生个人简历

  WANG ZHENG(王峥),男,1982年7月出生,国籍新加坡,风险管理与金融工程硕士、新加坡注册会计师。现任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历任新加坡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审计经理,新加坡长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超人智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次监事会审议之日,WANG ZHENG(王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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