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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3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9:00-12:00,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838530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1月10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霍翠欣 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翠欣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6。

  2、投票简称:顺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截止2023年11月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 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交易工具与交易场所为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

  3、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会计风险、技术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交易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市场的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开展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 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方式: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商品期货合约。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引,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由于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期货合约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7、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可能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8、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在此基础上以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批准范围内适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可行性。

  六、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前述事项是围绕公司实际经营业务且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已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同时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八、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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