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品种:银行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管理部办理。
一、 投资情况概述
1、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 投资方式:购买银行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亿元额度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和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各方面进行监督,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在保证流动性及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中兴财光华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
2022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侯胜利,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逯文君,200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3)签字注册会计师:杜丽,2013 年11月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综合考虑实际审计工作投入时间与人员等因素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报备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23年11月6日15:00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周一)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4”,投票简称为“国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调整智游网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充业绩补偿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智游网安100%股权的交易中,交易对方中的业绩承诺方彭瀛、郭训平、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智游网安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5,910万元,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5号),智游网安业绩承诺期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4,161,092.28元。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的约定,业绩承诺方合计应补偿939,474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充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业绩补偿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上述业绩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及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023年7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32,848,008股变更为132,380,282股,彭瀛、郭训平及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未受限股份不足以履行股份补偿义务,公司未能实施其股份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智游网安股权新增限售股81,075,941股于2020年1月20日上市,2023年8月,公司为股东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售股申请解除限售,本次合计解除限售7,371,24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15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金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远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金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远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翔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情况: 赞成 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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