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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 关 村            公告编号:2023-1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12,500,000股、司法再冻结98,456,118股、轮候冻结120,371,563股。注2: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冻结数量包含司法冻结807,055股、司法再冻结32,459,833股、轮候冻结1,823,819,072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事宜;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多多药业所属药品入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医保目录2022年版》),公司共31个产品入选《医保目录2022年版》,其中:核心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战略品种盐酸贝尼地平片和潜力品种盐酸羟考酮片、盐酸纳洛酮注射液等原进入2021年版国家医保目录的产品均继续入选。相较公司入选《医保目录2021年版》中的药品相关内容,主要调整情形如下:

  ①北京华素新上市产品盐酸羟考酮注射液首次纳入《医保目录2022年版》。

  ②多多药业入选产品中有1个产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血塞通注射液:2021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中风偏瘫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的患者;2022版医保目录中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③山东华素入选产品无变化。

  【详见2023年2月2日,《关于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2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国美控股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被中信证券强制平仓,被动减持数量为15,6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被动减持总金额102,941,243.99元,减持获得资金全部用于归还国美控股在中信证券的融资。

  

  国美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01号),获悉: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持有的中关村股份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期间被中信证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1,562.10万股。其中1,022.34万股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占中关村总股本的1.36%。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交所对其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详见2023年2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6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3、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及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影响的事宜;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出具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国美电器系香港上市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零售)(HK.00493)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国美零售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光裕先生通过国美控股及国美电器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为35.1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于上述告知函所述,国美零售已无控股股东,黄光裕先生对国美电器不再构成间接控制关系,黄光裕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了7.37%【详见2023年2月4日,《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国美控股与国美电器仍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黄光裕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详见2023年2月11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集中,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且其他股东与国美控股之间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除3名独立董事外,其余6名均由控股股东推举。国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国美电器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详见2023年3月14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4、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事宜;

  2023年3月14日,公司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羊亭镇人民政府)在北京市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公司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扩大生产产能和仓储容量,丰富公司产品线,公司预计投资约2.6亿元人民币,计划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原料药车间、仓库等建筑及配套设施。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相关用地,以保障前述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经与羊亭镇人民政府协商,羊亭镇人民政府同意对公司将在羊亭镇投资建设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明确规划建设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双方一致同意签署《合作协议》。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参与竞拍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挂牌出让的威自然资工挂(环)字〔2023〕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竞拍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35.75万元(含本数),用于满足“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用地需求。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议案》。

  2023年8月,山东中关村收到《威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山东中关村参与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并竞拍取得位于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2023年3月15日,《关于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人民政府签订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2023年4月12日,《关于投资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4月28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8月4日,《关于山东中关村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5、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收购沃达康100%股权和普润德方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沃达康和普润德方将成为四环医药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040459、04046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沃达康100%股权评估值为2,470万元,普润德方100%股权评估值为38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分别以2,450万元和350万元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本次交易金额共计2,800万元【详见2023年3月29日,《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北京沃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北京普润德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和轮候冻结的事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现持有公司186,113,207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24.71%;国美电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现持有公司50,807,055股流通股,持股比例为6.75%。国美控股、国美电器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及累计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轮候冻结情况

  ①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

  

  ④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注:被标记股份数量包含在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内。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详见2023年1月13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1月20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2月3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2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2月16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2月25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3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23年3月7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2023年3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年4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2023年4月8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4月14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5月11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年5月19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7月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年7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2023年7月21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解除司法冻结暨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2023年8月30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2023年9月22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年9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7、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事宜。

  公司于2007年1月9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目前,国都证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持续督导机构。国都证券原委派毛欣女士担任保荐代表人。毛欣女士因工作变动将不再继续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都证券现委派廖海华先生接替毛欣女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不影响国都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为廖海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股东所做承诺履行完毕为止【详见2023年5月20日,《关于变更股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子公司重要事项

  1、关于北京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9月15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关于华素生物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华素生物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2月2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年9月1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3、关于山东华素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3月30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2023年4月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2023年4月22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年8月24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2023年8月31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9年22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4、关于多多药业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发明专利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详见2023年5月10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详见2023年7月13日,《关于下属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5、关于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1830),获悉,多多药业生产的“氨酚曲马多片”(规格:每片含盐酸曲马多37.5mg和对乙酰氨基酚325mg)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详见2023年4月26日,《关于下属公司多多药业氨酚曲马多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6、关于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格列吡嗪分散片(注册商标:元坦?)一致性评价申请获得受理,具体如下:

  ①药品名称:格列吡嗪分散片;②剂型:片剂;③制剂规格:5mg;④注册分类:化学药品;⑤申请人: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⑥受理号:CYHB2350518。

  格列吡嗪分散片被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了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增加其市场竞争力【详见2023年7月7日,《关于下属公司山东华素格列吡嗪分散片一致性评价申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7、关于公司下属“泰和中医院”获评二级医院的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素堂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中医院)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批准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注册许可书》,泰和中医院机构类别由一级变更为二级,并收到由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①主要信息机构名称:北京久久泰和中医医院;②法定代表人:苏庆宇;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园六区沿街商场1层1015-1、1015-2、2层2012-1、2012-2、2012-4;④主要负责人:张锁庆;⑤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口腔科/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⑥登记号:007179110108914019;⑦有效期限:自2020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⑧发证日期:2023年7月24日。

  泰和中医院获评“二级医院”有助于提升其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司康养业务战略布局,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加强推进医养结合的业务模式,着力提升医院服务质量,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详见2023年7月27日,《关于公司下属“泰和中医院”获评二级医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学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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