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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48.60万份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48.6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6.45万份股票期权。

  8、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预留的64.37万份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9、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的激励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其部分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5.4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11月9日办理完毕。

  11、2022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52.34万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4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2、2023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13、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5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14、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15、2023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9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16、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17、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8、2023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行权期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4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19、2023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8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公司已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45.8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3日办理完毕。

  20、2023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截至2023年9月16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2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之间的交易日。因行权有效日期内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8.6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董事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董事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2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汪哲女士、许云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涂科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董事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5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明先生、独立董事孙爱丽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聂磊先生、财务负责人郁洪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 至11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jhj@sheng-jia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1-60712858

  邮箱:sjhj@sheng-jia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0%,未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新技术研发建设项目”及“上海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连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91万元(含孳息,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69%,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9月17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1月10日;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1年9月17日,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0月19日。

  2、根据《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会议主要内容及相关进展信息如下:

  (1)本报告期内,因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8.2574元/股调整为38.0974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1.4274元/股调整为61.2674元/股。

  (2)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7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2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回购注销。截至本报告期末,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32.37万股。

  (3)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8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股票期权不能行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5.8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8月3日办理完毕。

  3、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至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之间的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48.6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郁洪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郁洪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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