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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1,037,258.10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3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1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美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在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3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602.67万元。具体如下表:

  

  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核算,未经审计,对2023年全年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90.43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114.16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照存货相关准则,按照可变现净值对存货项目进行测试。经跌价测试, 部分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实现销售,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相应转销1,201.92万元,即转回存货减值损失1,201.9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计入或转销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2,602.6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及转回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部分产品销售项目按照产品交付确认收入,经自查自纠,公司在部分产品销售订单交付后,额外提供技术与工程服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应以“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方式对该部分订单进行收入确认,相关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应与最终用户验收报告时点保持一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将根据相关项目的最终用户验收时点确认至当期营业收入。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4,925,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龙川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龙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江文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龙川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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