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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88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习水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4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习水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80.00万元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贵州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贵州燃气关于2023年度融资及对外担保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贵州燃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习水公司近日向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县支行(以下简称“贵州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贵州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66%为习水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1,98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4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为习水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20.00万元。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贵州燃气(集团)习水县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木楠村华润大道B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徐向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城镇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城镇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城镇燃气输配、销售及服务、汽车油改气及加气(站)业务、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及运营、采暖(热力)工程建设、运营及服务、燃气具及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习水公司股权结构:

  

  习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习水县支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1,98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保险金、公证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系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承兑、保函及其他业务,导致债权人垫款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或解除主合同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债权人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习水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4,349.20万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32%(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913.6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2.与大方县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3.与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4.与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5.与贵州黔北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6.与毕节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7.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8.与贵州盘江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9.与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0.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1.与贵州盘江拓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2.与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与贵州盘江采矿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4.与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事务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占全体出席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由于受到国土空间规划、道路建设、招商引资、用户生产及使用需求调整等因素影响,现拟计划将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中乌江镇、鸭溪镇产业园干线实施地点变更至三岔镇、三合镇、苟江镇、南白街道、播南街道、影山湖街道、桂花桥街道、龙坑街道等城市发展核心区及城市规划拓展区,并将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预计最终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前。

  ● 本次事项已经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7,584,9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415,094.3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习酒镇至习水县城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募投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中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741.51万元,计划建设燃气管道51.5公里及其附属设施。截止2023年9月30日已建设完成了中压干线24.91km,使用资金2,336.3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410.44万元。

  受到国土空间规划、道路建设、招商引资、用户生产及使用需求调整等因素影响,现拟计划将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中乌江镇、鸭溪镇产业园干线实施地点变更至三岔镇、三合镇、苟江镇、南白街道、播南街道、影山湖街道、桂花桥街道、龙坑街道等城市发展核心区及城市规划拓展区,并将遵义市播州区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预计最终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前。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地点的变化和建设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暨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暨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无异议。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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