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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与《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及公司内部制度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对累积投票制的具体适用情形进行明确,并同步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

  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内部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施行如下规则与制度:

  1、《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6、《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7、《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8、《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9、《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上第1-5项规则与制度的修订与施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49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学术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0(子议案1.01、1.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 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钟

  联系电话:0411-62395759

  电子信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4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邹本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本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邹本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邹本锋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邹本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本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4万股股份,且通过中触媒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75.63万股股份。邹本锋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邹本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甄玉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非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甄玉科,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9月-1999年10月就职于济南钢铁公司,历任焦化厂技术员、生产部副部长;1999年10月-2008年5月就职于菏泽聚隆能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年5月-2015年8月就职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化工厂厂长;2015年8月-2018年12月就职于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任山东省焦化行业协会副会长兼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2021年7月起,担任山东元森冶金低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6月至今,担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甄玉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4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贤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确认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管理需求,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791,098.20元,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在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51,790.51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11%。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元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国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46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8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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