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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整前

  

  二、 调整后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报告期内,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641,791,642.07元,上年同期1,230,236,240.78元,同比下降47.83%。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受到宏观环境影响,新增订单减少,在建项目数量及规模有所下降;由于多种原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年初至报告期末,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660,821.60元,上年同期191,031,357.23元,同比下降80.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同时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以及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净资产收益率等其它指标变化原因是营业收入及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化所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席晨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90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9:00-17:0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谈劭旸 徐鸿皓

  联系电话:(0510)88227528

  传真:(0510)88209884

  邮编:214101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公司拟对《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公司拟对《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公司拟对《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董事兼总经理席晨超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选举马晓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独立董事李专元先生(召集人)、万梁浩先生共同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3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3年第三季度新中标及签订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3年7月至9月,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0,261.01万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修复类项目1项。

  2023年7月至9月,公司及子公司未有新签订项目。

  二、 本年累计新中标及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3年1月至今,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0,261.01万元。新中标项目中,生态修复类项目1项。

  2023年1月至今,公司及子公司未有新签订项目。

  公司未发生影响业绩的重大事项,公司主营业务的各项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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