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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8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一、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河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

  法定代表人:王睿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零售,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消杀用品销售,房屋租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2年12月31日,河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061.18元,总负债为1,686,580.89元,净资产为-1,670,519.7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6,003.49元,净利润-490,018.6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

  根据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决定注销河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河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孙晓峰先生、韩冬阳先生分别委托董事于来富先生、李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立军先生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表决,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黄百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黄百渠先生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黄百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3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000万元,期限2个月,并由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借款7,1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1,621.2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2.41%,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黄百渠先生简历

  黄百渠,男,1949年5月出生,获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学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东北师范大学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所长、遗传与细胞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6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90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借款7,1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的室内外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9,029,817.19元,总负债为245,411,869.18元,净资产为53,617,948.01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9,829,301.54元,净利润

  -7,403,511.1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3年9月 30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41,330,369.62元,总负债为294,161,766.20元,净资产为47,168,603.42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249,159.67元,净利润-6,449,344.5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借款7,1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1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81,621.2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2.41%,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6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3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秦音、韦媛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8月2日,公司所属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厦门国贸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基于长期共同发展的需要,拟合作布局大健康项目、整合区域优势、调动资源,发挥大健康发展的优势,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双赢”的目标。合作内容为双方依托各自资源和行业资源,优势互补,互相提供优质、优先及优惠的服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2、2023年8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吉林省榆树市洪涝灾区捐赠的议案。

  2023年8月初,吉林省榆树市多个乡镇遭到暴雨洪水侵袭,为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向吉林省榆树市洪涝灾区捐赠价值约200万元的饮食、药品及建筑材料等物资。

  3、2023年8月11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27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参股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等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祖家坊供应链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出资29,990万元,持有99.97%股权,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持有0.03%股权。经双方一致同意,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按照10%的比例享有亚泰祖家坊供应链管理(长春)有限公司收益。

  截止目前,上述公司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

  4、2023年8月30日,长春晨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长春东盛大街分公司及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亚泰新动力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经三方协商,主要约定同意将原合同租金标准下调至每季度5,554,284元,由吉林亚泰新动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成为既有合同及协议的承租人主体,三方继续执行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所有条款等内容。

  5、2023年9月12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28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减资的议案。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注册地址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2.5%股权(未实缴)。

  根据实际需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原注册资本16,000万元,减少至6,900万元,其中公司原认缴出资金额2,000万元,减资金额为2,000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任何股权。

  6、2023年9月27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32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

  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1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忻州市忻州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曲洲,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人用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疫苗、乙脑疫苗、风疹疫苗)、轮状病毒疫苗,吉林省泰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23]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04.06万元,评估价值4,789.08万元,增值额4,485.02万元,增值率1,475.04%。

  根据所属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789.08万元购买山西培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研的进入Ⅰ期临床的四价流感疫苗(3岁及以上人群)、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的四价流感疫苗(6到35个月人群)(含在研疫苗相关的主要专业技术团队成员)和与上述疫苗研发相关的设备以及相关技术(含现已经取得相关研究成果、临床批件等技术以及基于现在的研发成果为基础继续研发形成的新的全部技术)在内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7、2023年9月26日,公司与 Jackdaw Capital Ltd 签署了《合作备忘录》。Jackdaw Capital Ltd 是一家集风险投资、债券基金发行、上市保荐及辅导、家庭传承、财务顾问等为主营业务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注册地点为英国。为提高和增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前提下,推动双方在英属马恩岛发行吉林亚泰基金的合作项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

  8、2023年10月9日,亚泰集团2023年第35次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分公司并租赁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设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湖分公司,并与所属子公司——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长春市宝成路888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药园的A01七层房屋,建筑面积为2,847.7平方米,租赁费用为90,613.82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公司之子公司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金安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面积193,779平方米,其中住宅A地块土地面积141,371平方米,出让价款1,315,768,172.00元,商业B地块土地面积52,408平方米,出让价款436,914,494.00元,土地出让金共计1,752,682,666.00元,长春金安公司已缴纳380,536,534.00元,未缴1,372,146,132.00元。

  2023年8月,长春金安公司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退还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并将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归集至商业B地块。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金安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上述土地退还一事签订仲裁协议。

  2023年10月24日,经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长仲裁字[2023]第 0982 号)裁决长春金安公司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18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住宅A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部分于2023年10月20日解除,长春金安公司已缴纳的住宅A地块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80,536,534元抵作商业B地块部分土地出让金。剩余56,377,960元土地出让金待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缴纳。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宋尚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羽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德才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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