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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因工作原因,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年报及内控审计费用9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1号厂房1楼董办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持股情况”中存在“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为1,250,000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彩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彩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彩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彩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涉及调整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9:00-11:30及14:00-17:3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17: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王均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由于原审计机构天健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等因素以及审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天健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原审计机构天健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与天健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天健进行了沟通,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2975,股票简称:博杰股份;

  2、债券代码:127051,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61.87元/股;

  4、转股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7年11月16日。

  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7日,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2.59元/股),预计将可能触发“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若后续正式触发“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博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公开发行了52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杰转债,债券代码:127051),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6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54号”文同意,公司52,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杰转债”,债券代码“127051”。

  二、“博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博杰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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