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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该规定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准则。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表一:                                                                                                                                                                                                         单位:元

  

  表二:                                                                                          单位:元

  

  表三: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广西基地北海园区项目

  2023年6月6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拟设立子公司的议题》。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拟投资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主要从事造纸用化学原料的生产等业务。

  2023年8月7日,新设公司北海市合利化工有限公司取得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北海市合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铁山港口岸联检大楼三楼43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12MACRWP3W7R

  3、法定代表人:邢祥岩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北海市合利化工有限公司为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广西基地南宁园区项目

  2022年,公司开始在广西南宁布局新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主要系基于南宁市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营商环境,投资地的物流运输优势和广西丰富的林业资源。

  1、公司对南宁园区内原造纸生产线(南宁园区PM1)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工程,2023年4月份,PM1特种文化纸机完成技改工作并实现了稳定运行;经过本次升级改造,该纸机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在特种纸、文化纸和包装纸等产品间切换,进一步满足公司南方市场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将作为广西基地南宁“年产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南宁项目”)的实施主体。

  报告期内,南宁项目(一期)中的100万吨高档包装纸生产线(南宁园区PM2和PM3)和50万吨本色化学木浆生产线及碱回收系统、热电项目、水处理项目等配套设施已经在2023年三季度陆续进入试产阶段。

  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的议案》。

  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拟依托广西基地南宁园区现有及已审批拟规划建设的化学木浆产能,投资新建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生产线(以下简称“南宁生活用纸项目”)。

  南宁生活用纸项目规划分两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一期项目在厂区范围内新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及后加工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环保处置和热电能源等依托现有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已建设施。二期项目在厂区范围内增加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及后加工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环保处置依托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现有和已批复拟规划建设的环保设施。

  公司将根据项目相关的政府审批进展和市场情况确定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南宁园区生活用纸新项目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广西基地在快消类领域产品的生产能力。

  广西基地南宁园区项目进展情况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宗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该规定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准则。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执行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执行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太阳纸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3-0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3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3-039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太阳纸业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阳纸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10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编号为2023-037。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3-03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

  及后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的发展规划,太阳纸业广西基地南宁园区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南宁生活用纸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太阳”)负责实施。南宁生活用纸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项目规划分两期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公司正在积极完成南宁生活用纸项目相关的政府审批。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公司和南宁太阳筹集来实现。南宁太阳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81MA7HB4YF5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南宁东部新城六景工业园区景春路7号

  5、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2年2月10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收购;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股东及持股情况:南宁太阳为太阳纸业的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拥有其100%的股权。

  三、新建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南宁东部新城六景工业园区

  (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规划在广西基地南宁园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厂区范围内,依托现有及已审批拟规划建设的化学木浆产能,投资新建年产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生产线。

  南宁生活用纸项目规划分两期建设,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一期项目在厂区范围内新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及后加工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环保处置和热电能源等依托现有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已建设施。二期项目在厂区范围内增加建设4条生活用纸生产线及后加工车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后加工设施、仓储及其他生产辅助设施等,环保处置依托南宁太阳“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内现有和已批复拟规划建设的环保设施。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周期:

  公司将根据项目相关的政府审批进展和市场情况确定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南宁园区生活用纸新项目的实施落地,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广西基地在快消类领域产品的生产能力。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广西基地南宁园区新项目的稳步实施是公司通过“三大基地”协同发展,打造最优“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体系的关键推手;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实施30万吨生活用纸及后加工项目是公司在产品结构和原材料结构调整方面的又一重要投资举措,该项目如果按计划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广西基地的生活用纸产能,充分发挥南宁园区的区位优势和原料端的成本优势等,从而稳步提升公司快消类产品在南方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借助良好的产业布局,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推进南宁生活用纸项目的实施,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开启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

  相关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项目实施后有可能存在因市场需求波动、产能过剩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及公司内部管理、生产技术、建设资金等影响从而导致达不到预期盈利能力的风险。

  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有足够的估计,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将结合实际情况,谨慎的作出评估和决策,充分利用公司在造纸行业中的良好信誉和技术、人才、市场优势,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开拓各种销售途径;合理配置关键岗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强化市场意识,提高效益,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回报股东。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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