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4人,非独立董事朱涛因其他公务安排,已委托独立董事蒋敏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为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自2023年9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装卸搬运设备”折旧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20年;将“固定资产-库场设施-罐体”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25年;将“固定资产-港务设施-管线”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3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公司2023年8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772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08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及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王芙玲及薛宝龙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朱涛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薛宝龙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无重大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上午10: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2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春虎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为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自2023年9月1日起,将“固定资产-装卸搬运设备”折旧年限由目前的10年调整为10-20年;将“固定资产-库场设施-罐体”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25年;将“固定资产-港务设施-管线”折旧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20-30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公司2023年8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772万元,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3,089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4-2026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2)。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0,422万吨,同比增长5.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234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1.6%。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3-04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0%股权、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60.00%股权、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烟台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简称:青岛港,证券代码:601298)自2023年6月2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23-014)。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等相关文件,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7月3日开市起复牌。

  2023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8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公司就《问询函》中所涉及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对《重组预案》作了相应修订,并于2023年7月27日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6)。

  2023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