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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敏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09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09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3年10月27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0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3,779,647股变更为513,739,647股,注册资本将由513,779,647元变更为513,739,64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10楼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2月12日(工作日9: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0188700

  5、传真号码: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09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3,779,647股变更为513,739,647股,注册资本将由513,779,647元变更为513,739,647元。

  就上述事项,公司拟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实施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本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10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票解除质押

  并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柴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6,103,6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1%;柴琇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秀商贸”)持有公司5,2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柴琇女士及东秀商贸合计持有公司81,383,6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4%。

  ● 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柴琇女士及东秀商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1,380,000股(含本次),占其合计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4%。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柴琇女士关于其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2023年10月25日,柴琇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质押给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5,96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质押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股份于同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二、股份质押情况”。

  二、股份质押情况

  2023年10月25日,柴琇女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9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与之相关的其他保障用途。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琇女士及东秀商贸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3-095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委托理财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四)委托理财方式

  1、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在相关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委托理财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从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所列银行或金融机构中,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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