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华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柳州华丰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贷款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 本次担保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柳州华丰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柳州华丰向中信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为柳州华丰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此担保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23年2月27日
4、注册地址: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阳和服务中心203-19室
5、法定代表人:刘太国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9、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柳州华丰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柳州华丰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柳州华丰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柳州华丰的其他股东无法提供被银行认可的等比例的反担保,柳州华丰将对本公司的担保提供1%的费用。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开展且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成都紫荆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类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保障其日常经营及业务推广的顺利进行,符合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柳州华丰提供担保,目的是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柳州华丰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88629 股票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2023年1-9月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1,013,560.0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807,057.3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 7,206,502.71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013,560.09元,对公司2023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 11,013,560.0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明丹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明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艳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明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聘任高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高飞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高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新增聘任高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高飞先生简历
高飞,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四川成都人,中共党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西北工业大学航天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非全日制),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成都飞机设计研究院机电部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中国航空研究院项目办副主任(青年二级技术专家),现任中国航空研究院技术三部能热综合技术研究室主任(研究院一级技术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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