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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105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106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6,176.9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包含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二、2023年前三季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原因说明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6,488.69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22,062.69万元,占比83.29%。

  公司动力类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效益仍不明显,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成本、设备折旧等间接成本也较高。同时,由于公司新产品产线存在一定的调试周期,该部分新产品在产能爬坡过程中生产良率较低,单位生产成本较高。前述原因综合导致部分存货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相应计提跌价准备,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233.46万元。

  (二)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6,176.99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176.99万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488.69万元中存货跌价损失22,062.69万元,占比82.39%,后续在产品实际销售时公司会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并相应冲减营业成本。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233.46万元。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10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44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713,57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946,930.5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20,958.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3,925,972.01元。

  截至2021年10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67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号文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发行30,890,4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9,04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656,437.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7,386,562.10元。

  截至2022年10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6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釆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 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108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相关业务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累计约1,527.07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78%。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遵循稳健原则,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三、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中列示的所有数据均未经审计,上述事项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延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铭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新良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徐延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铭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新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延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铭卓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新良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期初数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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