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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65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股技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 合同金额:

  1、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4,095.02万元(含税);

  2、江苏绿能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860.98万元(含税);

  ● 合同有效期限:指自合同生效起至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2、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工程”或“买方”)签署了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和江苏绿能项目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4,095.02万元和人民币4,860.98万元(均为含税价)。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

  1、项目名称:漳州核电厂3、4号机工程

  设备名称: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金额:人民币4,095.02万元(含税)

  2、项目名称:江苏绿能项目

  设备名称: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合同金额:人民币4,860.98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徐鹏飞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5年1月17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7、主营业务:工程总承包;核电和其他核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服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采购、材料订货、施工管理、试车调试;核电工程以及其它核工程的前期项目策划、项目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勘察、环境评价、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培训、生产仪器仪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漳州核电厂3、4号机工程

  1、合同范围: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40,950,186.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玖拾伍万零壹佰捌拾陆元整)。

  3、合同交货期:3号机组预计2025年12月30日,4号机组预计2026年6月30日。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合同保证期: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即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证书(PAC)+24个月。

  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起至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二)江苏绿能项目

  1、合同范围:江苏绿能项目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包的设计、设备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48,609,814.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捌佰陆拾万零玖仟捌佰壹拾肆元整)。

  3、合同交货期:1号机组预计2027年4月25日,2号机组预计2028年2月25日。

  4、合同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买方支付相应款项。

  5、合同保证期: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即设备交付开始直至机组临时验收证书(PAC)+24个月。

  6、合同有效期:指自合同生效起至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和江苏绿能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供货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中核工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中核工程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为国防科工局确定的重点保军单位之一。中核集团是中国核工业发展的主体单位,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4、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可能存在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万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沈万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万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时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时剑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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