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自2022年以来,全球经济出现诸多不利因素,消费电子需求受到抑制,行业步入下行周期,当前仍处于逐步恢复过程中,公司所处行业仍处于周期底部。面对下行周期,公司多措并举,继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积极推动新产品上市商用;另一方面加快现有产品更新迭代以及产品性能与成本优化。同时,进一步推进海外市场拓展,取得了重要的增量市场突破。通过一系列举措,自2023年以来,公司经营已步入上行通道,营业收入逐季增长,其中第三季度营收已达到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35亿元;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15亿元,环比增长27.05%;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07亿元,环比增长14.60%。
公司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持续内部挖潜,提升经营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果,第三季度毛利率及盈利能力明显改善:(1)通过进一步优化工艺水平、提升供应链管理以及产品的规模效应等,第三季度实现综合毛利率35.98%,绝对值环比提升2.91个百分点,同比提升3.33个百分点。(2)第三季度在发生汇兑损失及股份支付费用等多重影响下,公司第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35.23%。
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研发人员相较去年同期增加96人,第三季度公司发生研发费用3.44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增加0.28亿元。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0.57亿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0.55亿元(已考虑相关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亿元。
未来,预期随着消费电子行业逐步复苏、凭借多年来高强度研发投入累积形成的SoC平台技术优势、持续市场开拓及全球化稳定优质客户群,公司经营将会持续改善,但具体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John Zh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静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静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John Zh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静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静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John Zho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静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静薇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审核,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5,079,240.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416,319,8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159,934.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3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14,285,102.22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4,285,102.22元,转回7,198,452.95元,转销8,364,291.99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8,722,357.28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为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对库龄大于一年的存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库龄在7-12个月的存货根据预期销售情况计提减值;对库龄在6个月内的存货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除非存在明确的滞销问题。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4,285,102.22元,转回7,198,452.95元,转销8,364,291.99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98,722,357.28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11月10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amlogic.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邮件登记以抵达公司的日期为准。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
邮编:201315
电话:021-3816 5066
联系人:余莉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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