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10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方大特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10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dtg600507@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居琪萍
总经理:常健
董事会秘书:吴爱萍
财务总监:颜军
独立董事:魏颜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17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至11月1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dtg600507@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帅
电话:0791-88396314
邮箱:fdtg600507@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10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100%股权,方大国贸已于2023年5月6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方大国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方大特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10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注:钢铁业包括汽车板簧、弹簧扁钢、优线、螺纹钢等业务;公司的其他收入所占比重极小,从重要性角度在钢铁业分部反映。
二、产销量情况
单位:万吨
注:钢铁业销售量中含对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弹簧扁钢的销量6.98万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3年5月6日,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贸”)变更股东信息已获核准,方大国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与方大国贸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方大国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9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数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9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居琪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5,683,386.44元,2022年1-9月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86,700,422.37元,2023年1-9月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3,573,101.05元。
公司负责人:居琪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居琪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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