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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杰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的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金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韩金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金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强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创赢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创赢光能”)。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赢激光”)拟与牛增强、贾松、谢强、卢国杰、李毅、秦磊、郭自然及韩迪参与设立的主体(以下简称“合作主体方”)共同出资3,340万元人民币设立创赢光能。其中,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670万元,占创赢光能注册资本的50.00%;合作主体方以现金出资1,470万元,占创赢光能注册资本的44.01%。

  ● 鉴于牛增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贾松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强、卢国杰、李毅、秦磊、郭自然为公司副总经理,韩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金龙之子,本次公司与合作主体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由于创赢光能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完善公司产业战略布局,公司拟与牛增强、贾松、谢强、卢国杰、李毅、秦磊、郭自然及韩迪参与设立的主体在江苏省溧阳市共同出资3,340万元人民币设立创赢光能。其中,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670万元,占创赢光能注册资本的50.00%;合作主体方以现金出资1,470万元,占创赢光能注册资本的44.01%。

  (二)鉴于牛增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贾松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强、卢国杰、李毅、秦磊、郭自然为公司副总经理,韩迪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金龙之子,本次公司与合作主体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创赢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叶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万元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姓名:牛增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14196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

  关联方二:

  姓名:贾松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2402197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

  关联方三:

  姓名:谢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402196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关联方四:

  姓名:卢国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82198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

  关联方五:

  姓名:李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2930198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

  关联方六:

  姓名:秦磊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2121982********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

  关联方七:

  姓名:郭自然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2311968********

  住所:重庆市荣昌县****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

  关联方八:

  姓名:韩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302199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03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金龙之子,公司人事总监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拟与合作主体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创赢光能事宜,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根据各方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合资方均以货币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

  (二)本次拟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创赢光能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其相关业务尚未开展,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多方面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金龙先生、牛增强先生及贾松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联赢激光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信证券对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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