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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升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受到行政处罚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3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涉及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9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因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本次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申请恢复重组审核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公司将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本次重组尚需由公司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并经上交所核准、中国证监会注册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以及取得上述核准与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升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升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升业        会计机构负责人:鲁涛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3-082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珠海保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海控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实际担保余额: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0.2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和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属下控股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同意2023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及保险公司等申请新增贷款(包括融资租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授信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同意2023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的2023年预计担保额度已使用108.09亿元,2023年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已使用54.73亿元,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之内。按照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类别分类如下(被担保方及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已使用额度情况详见附表):

  单位:亿元

  

  二、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0.2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9.74%,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表: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被担保人情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注: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属下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3-080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

  公司已于7月25日向上交所补充提交以2023年3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因本次重组原加期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至多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资料接近到期,为保证上交所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需再次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并补充提交相关文件。

  在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下,本次重组的相关加期审计工作已完成。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6月30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鉴于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已按规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截至目前,本次涉及公司的立案调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公司与中介机构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将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根据公司《章程》,由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辉先生、周优芬女士、齐雁兵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3-081

  债券代码:185567、250772      债券简称:22格地02、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重组涉及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重组已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

  公司已于7月25日向上交所补充提交以2023年3月31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规定,因本次重组原加期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至多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财务资料接近到期,为保证上交所审核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需再次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并补充提交相关文件。

  在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下,本次重组的相关加期审计工作已完成。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6月30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

  鉴于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已按规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截至目前,本次涉及公司的立案调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公司与中介机构将继续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将立即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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