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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3-7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化成箔”)

  ● 增资金额: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化成箔”)拟向乌兰察布化成箔增资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42,000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1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乌兰察布化成箔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宜都化成箔以自有资金60,000万元向乌兰察布化成箔进行增资,其中4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乌兰察布化成箔的注册资本从35,000万元变更为77,000万元,宜都化成箔持有其54.55%股权,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化成箔”)持有其45.45%股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宜都化成向乌兰察布化成箔进行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02MA0NGPYJ5L

  设立时间:2017年8月21日

  注册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红海子村

  法定代表人:张光芒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研发、销售高压化成箔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增资方式:宜都化成箔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由深圳化成箔持有其100%;增资后宜都化成箔持有其54.55%,深圳化成箔持有其45.45%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基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可能新增关联交易或者同业竞争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乌兰察布化成箔未来经营过程中有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等。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所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的变化,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限制性股票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9,163.4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16.40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章保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章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红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义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章保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3-7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27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增资系基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可能新增关联交易或者同业竞争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2023-71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3-7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被担保人包括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17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新增担保金额合计216,740.00万元,同时解除担保金额合计197,818.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58,254.1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不涉及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7日和2023年5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计划向相关参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64.1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为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17家控股子公司均在2023年度预计担保范围之内,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法人信息请见附件。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旗下参控股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6,403.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0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被担保方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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