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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5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以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王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附件:王峥先生简历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王峥先生简历

  王峥先生,出生于1965年6月,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王先生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王先生是正高级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光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向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智港通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和被收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同受省海港集团控制,且控制为非暂时性,故本次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集装箱码头布局,增强在国内市场尤其是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地区的辐射力,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价18.45亿元取得了原宁波大榭招商国际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榭码头”)45%股权,2023年8月8日,公司完成大榭码头45%股权的交割手续,“大榭码头”更名为“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并自该日起将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原持有其35%股权在合并日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增值收益7.24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335千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6,443千元。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剑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焕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光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54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此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王峥、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张乙明、陈志昂、王柱、胡绍德、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5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3-05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倪坚、监事潘锡忠、金科、李圭昊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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