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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张长金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长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设立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肥乡分公司并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设立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肥乡分公司,并相应地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图。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和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并同步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关于提请审议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1500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3月。建设期间募投项目所在地的园区因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供应商材料供应受限无法按期交货等原因,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特气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023年9月12日,该项目取得试生产方案论证复查意见,具备试生产条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 “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 “年产1500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报告披露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施工已完成,处于调试阶段,运行前相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孟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腾博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3-02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张长金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因公司经营工作需要,根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长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长金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长金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有利于公司发展;张长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张长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张长金先生个人简历

  张长金,男,汉族,北京市密云区人,1984年12月出生,200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3月毕业于邯郸净化设备研究所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张长金先生2010年4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七一八所,历任技术研发人员、车间主任;2018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六氟化钨车间主任、H厂副厂长、F厂副厂长、副总工程师、F厂副厂长兼合成电子气体车间主任,现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长金先生通过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天津万海长风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847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3-025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1500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411,7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735,30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004,839.7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2,730,465.03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17日对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延迟。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投资金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3250吨三氟化氮项目”“年产500吨双(三氟甲磺酰)亚胺锂项目”“年产1500吨高纯氯化氢扩建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原因如下:

  1.前期审批进度不及预期;

  2.建设期间,上述项目的主要设备和主工艺材料供货商延期交货,致使项目施工进度延后;

  3.建设期间,部分工艺优化新增工程量,且相应的配套材料存在采购周期,导致工期延长;

  4.总包单位和各施工承建方整体进度控制偏差导致项目施工进度延后。

  目前,项目建设施工已完成,处于调试阶段,试生产前相关手续正在积极办理。

  综上,根据上述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投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和投资金额等其他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船特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3-023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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