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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3-04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10月17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其中贾晋中、白重恩、陈汉文、刘晓蕾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袁国强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参会。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宋静刚参加会议,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关于向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批准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金由2亿元调增至10亿元,由各股东采用认缴制,按所持股比同比例增资合计8亿元(其中持股比例占80%的中国神华认缴出资6.4亿元;持股比例占20%的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6亿元)。首期实缴资本金3亿元(其中中国神华出资2.4亿元;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0.6亿元),后续按需分期分批实缴到位。

  2.授权执行董事、总经理吕志韧办理上述增资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补充、修改、执行上述增资相关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四)《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五)《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全、健康、环保及ESG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六)《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批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现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废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 本公司负责人吕志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2023年8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神华2023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报表项目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为140,377户,H股记名股东为1,882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本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运营数据

  

  (二)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1.销售情况

  (1)按合同定价机制分类

  币种:人民币

  

  注:本集团煤炭产品客户涉及电力、冶金、化工等多个行业。

  (2)按销售区域分类

  币种:人民币

  

  2.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3.按煤源类型分类的煤炭产品销售毛利(合并抵销前)币种:人民币

  

  注:外购煤销售成本包括外购煤采购成本以及为达成销售而发生的运输费、港杂费等。

  4.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吨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等,约占75%;②生产辅助费用,约占15%;③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约占10%。

  5.

  (三)发电分部经营情况

  1.发、售电情况

  

  

  2.发电机组装机情况

  

  2023年1-9月,本集团新增位于内蒙古、广东、河北、福建等地的对外商业运营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合计217兆瓦。

  3.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9月,本集团发电业务平均售电成本(含售热)为人民币358.8元/兆瓦时(2022年同期:人民币373.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3.8%。

  (四) 运输及煤化工分部主要经营情况(合并抵销前)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9月,航运分部毛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平均海运价格下降;煤化工分部毛利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聚烯烃产品销售价格下降。

  (五)项目进展情况

  1.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150兆瓦光伏项目已全容量并网发电,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发电量为0.44亿千瓦时。

  2.包头煤化工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开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推动本集团煤基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巩固本集团一体化运营模式。

  (六)行业环境分析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生产供给稳步增加,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就业物价总体改善,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2%,第三季度环比增长1.3%。

  前三季度,我国煤炭需求保持增长,电煤中长期合约有效保障煤炭供应平稳有序,国内煤炭经济运行基本平稳。1-9月,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NCEI(5,500大卡)中长期合同均价约715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约6元/吨。第三季度经济恢复拉动煤炭需求增长,煤炭产量受产区安全事件影响小幅波动,煤炭市场价格高位震荡。

  1-9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34.4亿吨,同比增长3.0%;累计进口煤炭3.48亿吨,同比增长73.1%。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为66,2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2%,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5.8%。

  四季度我国经济持续向好,预计煤炭经济将保持总体平稳。水电出力、极端天气、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等因素将对煤炭供需产生短期影响,可能在部分时段、局部地区出现供应偏紧的局面。

  注:行业环境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行业环境的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中国煤炭资源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本公司力求数据准确可靠,但并不对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有效性承担任何责任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如有错漏,本公司恕不负责。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志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志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志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静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五、释义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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