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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能够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55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部门与人员办理具体事宜。

  ●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件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保理业务开展概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公司拟向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申请办理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机构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部门与人员办理具体保理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 交易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

  (二) 合作机构: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有保理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

  (三) 保理方式:保理机构受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服务;

  (四) 保理金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五) 保理期限:保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内,具体每笔期限以单笔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六) 保理费率:由双方根据单笔保理业务办理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七) 主要责任: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八) 合同签订:保理合同以保理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业务良好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相关授权与安排

  (一)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部门和人员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 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报告。

  (三)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合理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能够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在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和决议授权期限内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部门和人员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一致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业务开展实际需要,能够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主体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56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至11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m@vazym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曹林先生,独立董事夏宽云先生,财务总监毕文新先生,董事会秘书黄金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或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1月21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至11月2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vazym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85771179

  邮箱:irm@vazym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回购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030)。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10元/股,最低价为28.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25,366.6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告编号:2023-048)。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033、038、045)。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明确同意,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认可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9、050、05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根据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方案,有序推进与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2023年7月,公司全资孙公司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韩国完成子公司简称“诺唯赞韩国”)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0万韩元,持股比例为100%。

  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孙公司诺唯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匈牙利完成子公司Vazyme Hungary Company Limited(简称“诺唯赞匈牙利”)的设立,注册资本2,000.00万福林,持股比例为100%。

  2023年8月,公司于广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唯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为10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文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凯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5               证券简称:诺唯赞               公告编号:2023-053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合理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能够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在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和决议授权期限内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部门和人员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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