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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孙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1 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2023 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98证券简称:艾为电子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为电子”)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 审议通过《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271.3976万股调整为379.3053万股,首次授予价格由109元/股调整为77.42元/股。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660,11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期间已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在第一个归属期全部放弃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权,公司将作废上述第一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83,236股。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3,349股。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通过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6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余美伊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绍夫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基于经营发展战略需求和优化产业布局的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场地,本次调整及项目结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798证券简称:艾为电子公告编号:2023-054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0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2),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4)。

  4、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5、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元(含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976。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依据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为: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109-0.8)÷(1+0.3976)=77.42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依据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调整方法为: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Q=271.3976×(1+0.3976)=379.3053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公司因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查阅了相关资料。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因实施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和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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