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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修订《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3年8月22日,公司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1,182,564.00元增加至人民币171,382,56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71,182,564股增加至171,382,56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沃格光电       证券简称:603773       公告编号:2023-07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情况:由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6,3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7%,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在计划额度内公司累计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汇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了总计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额度5.38亿元人民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等其他融资业务。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西部工业园区A36栋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光电子产品的生产及维修。

  深圳汇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沃格光电为深圳汇晨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签署人:

  保证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深圳汇晨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深圳汇晨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汇晨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额度为82,3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上市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32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67%。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5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向共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锦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审计委员张春姣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张春姣女士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易伟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李汉国先生(召集人)、虞义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给公司。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务必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12日(8: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20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董事会办公室

  (四)投票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

  六、 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3:4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韩亚文

  (2)联系电话:0769-22893773

  (3)传真:0769-22893773

  (4)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东路 20 号沃格光电南方基地公司会议室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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