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9月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亿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常规年度停产检修期间,下属气化车间发生高压气体泄漏事故,导致现场多名在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被喷射坠落。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在内蒙古各级政府指导下全面开展现场应急处置,紧急救治受伤人员并全力做好善后工作。亿鼎公司正在停产整改期,公司及其他分、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瑞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瑞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3-054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现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生产销售的化工板块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实现情况
1. 自产自销化工产品
注:烧碱生产自用1.2万吨,甲醇生产自用1.93万吨。
2. 化工贸易
公司除自产自销化工产品外,还经销其他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化工贸易及物流业务2023年1-9月累计收入为69,737.34万元。
二、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美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认为:
1.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相关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和严格自律,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4.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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