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统计各位监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7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将2023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生猪生产量207.93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202.20万头,以肉品销售5.73万头。生猪销售量202.20万头,全部为自有活猪销售。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3-07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于 2023 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何军等3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3]48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何军、刘艳书、肖立新:
经查,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12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为“扣非净利润”)为-13800万元至-9200万元。2023年3月30日晚,公司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下调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由800万元到1200万元,转为亏损6000万元到80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7500万元到-15500万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实际净利润为-7599.8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6422.61万元。
公司2023年1月31日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年报实际值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相关信息披露不严谨、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何军、时任总经理刘艳书、财务总监肖立新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新五丰、何军、刘艳书、肖立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上述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69,124.57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492,302.03 元。
公司负责人:何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巧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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