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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7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和线马科技的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解决了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奕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奕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奕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

  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及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线马科技”)。

  新增担保额度:公司拟在2023年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深科达半导体及线马科技分别增加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即由原2023年度预计为深科达半导体提供10,0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线马科技提供2,000.00万元担保额度,增加至为深科达半导体提供11,000.00万元额度、为线马科技提供3,000.00万元担保额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50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提供担保额度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为子公司线马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合计提供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因深科达半导体、线马科技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深科达半导体及线马科技分别增加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拟为深科达半导体、线马科技提供合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可调剂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8

  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注册资本:410.2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行业智能化封装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测试与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108

  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注册资本:326.797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精密直线电机、精密直线电机模组、精密直线电机平台、精密运动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以及上述产品和高端自动化设备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内贸易。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4.4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及线马科技的日常经营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线马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和线马科技的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事项。

  3、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4、保荐机构认为:深科达为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及线马科技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及线马科技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26%及11.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

  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及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微电子”)、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矽谷半导体”)。

  新增担保额度:公司拟在2023年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深科达微电子增加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即由原2023年度预计为深科达微电子提供1,500.00万元担保额度,增加至为深科达微电子提供2,5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拟新增为矽谷半导体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50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因深科达微电子、矽谷半导体的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3年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深科达微电子增加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为矽谷半导体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拟为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可调剂使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103

  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存储芯片及影像模组封测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调试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存储芯片及影像模组封测自动化设备的装配、安装。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106

  法定代表人:钟浩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0.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相关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对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享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性强,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矽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的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对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享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及时掌握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性强,风险较小。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解决了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对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为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和矽谷半导体提供担保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深科达为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深科达微电子及矽谷半导体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26%及11.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新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3%;高级管理人员秦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因个人资金需求,张新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837,725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3%;秦超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新明先生、秦超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秦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张新明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张新明先生未实施减持。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自然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证券部。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的,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明、郑亦平

  电话:0755-27889869-879

  电子邮箱:irm@szskd.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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