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傅文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凤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大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

  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提高公司第6代AMOLED生产线的产能,在原有30K/月产能的基础上新增15K/月产能。项目计划生产的显示面板产品类别以智能手机类、平板/笔记本电脑类、车载类等中尺寸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为主。

  2、项目建设情况

  本募投项目于公司上市后开始建设,截至目前,项目的建设情况为:

  (1)动力配套系统

  项目动力配套系统重要建设节点均已全部完成,各主要系统已可投入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2)生产设备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该项目大部分设备订单的签订,待签订单部分也已经与供应商基本达成意向。其中7.5K/月产能部分已经完成生产设备的搬入,正在整线调试中;剩余7.5K/月产能部分正在建设中。

  3、项目延期情况

  由于2022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同时2022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项目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性能提升。因此,公司将该项目整体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文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凤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大为

  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文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凤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大为

  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文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凤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大为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以下出现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3年1-9月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总额为34,201.72万元,其中第三季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总额为18,973.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别:人民币

  

  公司前三季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金额为34,519.54万元,同比增加26,070.95万元,主要原因为全球经济衰退、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等不利因素持续存在,同时受到行业柔性产能集中释放的影响,产品价格竞争激烈,竞争对手采取了激进的价格策略,使公司的显示面板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均为34,201.72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一)坏账准备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各类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的具体方法:

  (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3)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原材料和在产品已被生产领用、库存商品已被销售,则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予以转销,转销的金额计入当期生产成本。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团队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工作报告》并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度调增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增加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的额度,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晓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度调增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增加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的额度,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同类产品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83,660,725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8,002,135,74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6月28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5月25日和2021年6月29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446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67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568,826.15万元,投资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为18个月,包括生产设备考察及采购、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人员培训和交付使用等,预计2023年开始试生产及投产,2024年开始达产。由于2022年度受签证、航班管控影响,国外设备调试人员入境时间延迟;同时2022年以来,受全球经济下行,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的影响,显示面板行业需求低迷,复苏缓慢。经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及市场需求变化情况,适当放缓项目部分产能对应的设备的发货进度及安装调试进度,同时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性能提升。因此,公司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24年3月,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 的建设完成时间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第六代AMOLED生产线产能扩充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