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212,833,46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2,004,937股,即210,828,523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29,937,650.27元(含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委令第2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
至2023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在电子邮件上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4、出席会议时,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箱:chenxc@ksways.com
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公司存在差异化分红安排。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母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5,728,886.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87,403.53元,减去本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1,082,852.30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95,533,437.35元。
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212,833,46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2,004,937股,即210,828,52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37,650.27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在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山口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希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希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山口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希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希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山口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靳希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希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为提高广大投资者的回报,让公司中小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公司总股本212,833,46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2,004,937股,即210,828,523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29,937,650.27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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