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情况如下:
(一)聘任首席人力资源官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陈雪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雪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0277%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陈雪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陈雪女士为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陈雪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本科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续进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进修,2020年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加入公司前,2011年9月至2016年5月,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下属华东理工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专员职位;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在上海费纳实业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主管职位;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在立邦投资有限公司(隶属新加坡立时集团)人力资源总部担任资深HRBP职位;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担任人力资源经理职位。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人力资源官。加入公司后,组建了专业的人力资源团队,从0-1搭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期间,在市场人才紧俏、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拓展招聘渠道引入海内外人才,公司人员规模呈倍数增加;理清付薪理念,确定价值导向,外看市场,内调差距,构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搭建新的绩效考核体系,理清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绩效管理重点,实现目标层层分解及绩效互锁,竞争兼顾协同;搭建三级培训体系,实现业务、专业底层逻辑的传承与裕太文化的输出;重构职级体系,严肃干部晋升程序,建立人才素质模型,牵引人才发展;员工关系通过各类制度、员工活动处理得更加合规、温暖。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3-0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音玥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形,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电子信箱:ytwdz@motor-comm.com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欧阳宇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晓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晓霞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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